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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公告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下半学年教学、实训耗材及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1-10-14 15:32 来源:教务处 作者: 点击: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拟对“2021年下半学年教学、实训耗材及维修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1年下半学年教学、实训耗材及维修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两校区教学基础设施(含两校区主教学楼、各系部教学楼、实训楼、实训场地等)、实训类相关耗材(含水利、电力、建筑、机电、商贸类专业相关)维修维保服务,要求24小时内上门响应,服务期限至2022年3月1日0时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与本项目相符,且近两年有过同类项目合作)。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二)公司简介;

(三)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在有效期范围内;

(四)近两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与高等院校有同类项目的合作,提供合同、票据(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五)经办人的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

(六)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原件报名时核对);

  1.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简单装订及装袋密封,贴密封条盖密封章,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上资质证书和证明材料在评标前必须经询价小组审核通过后,报价才有效,否则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投标损失,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四、评标方法

竞争性谈判,符合资格要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五、报名、投标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4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评审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中州社区特二号,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北6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四)联系人:02781292738

:报价人作出报价,即不得更改、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今后不得参与本院所有采购投标活动。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学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