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生物安全
讲话精神原文摘录
一、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2020年2月3日)
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要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这次疫情暴露出我们在城市公共环境治理方面还存在短板死角,要进行彻底排查整治,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我们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我已经就这个问题作出了批示。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要加强法治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还要抓紧出台生物安全法等法律。
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2020年2月14日)
要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引发这次疫情的病毒,包括此前的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的病毒,多数病原体来自野生动物或与之有关。生物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全人类面临的重大生存和发展威胁之一,必须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要全面研究全球生物安全环境、形势和面临的挑战、风险,深入分析我国生物安全的基本状况和基础条件,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三、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20年2月23日)
在这次应对疫情中,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明显短板,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深入研究如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重大问题,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和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推动医防结合,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在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就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座谈时的讲话(2020年3月2日)
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风险挑战。要把生物安全作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平时和战时结合、预防和应急结合、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要统筹各方面科研力量,提高体系化对抗能力和水平。平时科研积累和技术储备是基础性工作,要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完善疫情防控预警预测机制,及时有效捕获信息,及时采取应对举措。要研究建立疫情蔓延进入紧急状态后的科研攻关等方面指挥、行动、保障体系,平时准备好应急行动指南,紧急情况下迅速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