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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08 09:52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就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宣传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档案是评定国家助学金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系部、各专业、班级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并按照《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把握认定工作重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点是:

12018级新生,特别是未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导致在校学习和生活困难的新生,同时重点关注云南、贵州、甘肃、四川、宁夏、西藏等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家庭遭受洪涝灾害情况严重、生活十分困难的学生;

3、过去家庭经济不困难,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在上学年评定工作过程中不主动申请认定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严格把握认定条件的标准,确保认定的工作质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坚持一年一评定,半年一复查,原则上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先申请,后认定。各辅导员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请等级认定,且尽可能的提供认定等级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要严格按照《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的认定标准和条件认真组织评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与其家庭经济状况相符。

注意:2018级新生申请等级认定可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手写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在校生一般应为手写证明。如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格式不规范,描述过于简单或有涂改,学生本人应补充手写的申请书。调查表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只需加盖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专用章其中之一。

各系部务必于1026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上报院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附件:1、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备案表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