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水利工程系熊萌迪、马骋、刘洋、谢其文,电力电子工程系任之旭,机电工程系徐浩天等6名同学(附件1),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之规定和《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之规定,拟对以上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2日前向学校学工处反映。
附件1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拟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公示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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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6日
附件1.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拟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公示.docx